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拟对位于琅琊校区综合楼五楼的微格教学实训室改造工程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琅琊校区综合楼五楼微格实训室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内,综合楼五楼、微格实训室约72㎡。项目改造涉及: 原有墙体、墙面、吊顶、地面、窗帘等拆除;屋面改造;室内装饰装修;水电线路改造;设备移位等,计划投资4.9万;
三、施工要求
1.原教室中有一堵墙把教室一分为二,现需将此墙体拆除。
2.原教室中地面为一半水磨石一半木地板,现需拆除原有木地板后全屋找平做木地板。
3.原教室中顶面为一半无吊顶一半集成吊顶,现需拆除原有集成吊顶整体做硅钙板吊顶。
4.原教室窗帘拆除,新装窗帘需遮光率不低于70%。
5.原教室墙面铲除,重新粉刷。
6.教室原有设备(包含原有配电箱)移位线路更改。
7.教室内改造后普通插座不少于20个;空调插座不少于2个。
8.顶面需装LED平板灯。
9.所有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按规范施工。
四、其他要求
1.安全生产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规范导致校方的人财物等受到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质保期及履职要求:
(1)保期1年。
(2)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收到校方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问题,符合维修条件的,3天内解决渗漏问题。如遇突发紧急情况,须按校方要求执行。
(3)质保期内单体建筑屋面漏水累计发生5次以上的,全额扣除质量保证金。
(4)如产生较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校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质保期满后,办理质保期验收手续和质保金退还结算。符合要求后,一个月内退还。
(6)施工中所使用的水电费,据实结算,从工程结算款价中抵扣。对无法装表计量的用水、用电,按工程结算价款的3‰、4‰分别收取水、电费。
五、供应商须知
1.报价:报价时须报综合单价,含一切费用在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垃圾清运、税费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费用),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审计为准。
工程控制价:49000.00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工期及付款方式:
(1)工期:20个日历天。
(2)付款: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100%。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审计价的2%到学校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质保金。成交供应商需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校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发票不符合规定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校方全部损失。
3.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比价采购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4.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陈老师,电话:13705500358。
六、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有效最低价法。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总价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年5月30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授权委托书(盖章)(格式见附件1);
(3)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4)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盖章);
(5)报价单(盖章)(格式见附件2);
2.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教科楼209办公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 陈老师
电话:13705500358
音乐与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