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八艺展《我们来了》MV安徽篇拍摄服务比价公告

文章作者:科研办时间:2025-04-17浏览:10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拟对全国八艺展《我们来了》安徽篇MV拍摄服务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国八艺展《我们来了》安徽篇MV拍摄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全国八艺展《我们来了》安徽篇MV拍摄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4.5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琅琊校区教科楼301办公室。

2.报价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加盖公章;

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无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报价应不得高于4.5万元。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敏,电话:3510985

附件1:技术参数及要求.doc

附件2:报价函.docx

音乐与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7日

编辑:郭华,初审:高静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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