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自2005年开始本科专业招生,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先后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安徽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本专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夯实基础、增强能力、体现特色、不断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方向课程显个性、全程实践强能力”的专业特色。对标国家、区域战略,以OBE理念为指导,形成基于成果导向的音乐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地方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优势与作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经济文化区域战略。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滁州、服务安徽、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以能力本位、市场需求、职业适应为导向,以提升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学校培养为主、兼以校企合作为路径,采取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培养“五育”并举,基础知识扎实,核心素养全面,教育教学能力过硬的卓越中学音乐教育人才。
毕业要求: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
主干学科:音乐学。
专业核心课程:钢琴(2)、钢琴(3)、钢琴(1)、声乐(1)、基本乐理(1)、视唱练耳(1)、基础教育学、形体舞蹈训练(1)、基本乐理(2)、声乐(4)、声乐(2)、视唱练耳(2)、基础心理学、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形体舞蹈训练(2)、声乐(3)、视唱练耳(3)、钢琴(4)、视唱练耳(4)、合唱。
特色课程:(1)校企合作开发课程:“The one”智能钢琴、“百家筝鸣”1+1课程。(2)特色校本课程:凤阳花鼓、安徽花鼓灯、黄梅戏、凤阳民歌、洪山戏。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教育见习、教育研习、艺术实践、毕业演出、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学制与学位:学制4年,修业年限可为3-6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172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41.5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专业基础课52学分,专业选修课26.5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44学分。
修读说明:(1)任选课按课程类别不同由学生任意选择。任选课学分只规定了最低选修学分,多选不限,且必须按类选修,以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2)专业选修生毕业设计环节原则上采用毕业音乐会形式。(3)为了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第7、8学期,除了安排少量选修课之外,主要安排毕业演出、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4)公共选修课由学校统一安排,最低修满8学分方可毕业,而且本专业学生不能选与本方案所列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公选课。
编辑:骆玲玲,初审:高静